1、转入对象具有市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在转入学校的附近区域我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房产情况”参照《茂名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局直属小学、初中入学安排的通告》(茂教字(2021)65号)的批次办法,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2、转入对象属于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并统筹安排学校:
1)持有茂名市区居住证并在市区有稳定合法住所;
2)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当转入学生人数大于公办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且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时,可统筹安排转入直属民办学校。
学生学籍转学需要先准备好转学申请表、原学校的学籍证明、转学目标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然后到原学校的教务处办理手续,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原学校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出具学籍证明,然后学生再将学籍证明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到目标学校的教务处进行转学手续办理。整个过程需要耐心等待,同时要注意各项材料的准备和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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