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肯定,国家扶贫给贫困户修房的补助金是不需要交税的。
举个实例,2017年,我们村有位低保户,因住房困难,申请了危房改造,重新盖了60多平米混凝土结构房屋,国家补助了13500元,至今因无钱装修没有居住。
2018年底,村委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其中有一条规定,近年修盖了新房的一律取销低保待遇,这户属于这种情况,低保予以取销。原夲一件好事,办成了坏事,不知新盖了房屋是喜呢是悲?
党的政策好,执行者更应认真理解与执行好,才能让党的温暖真正体现。这位低保户,就这个问题问到我,我也不知说啥好。必竞低保的办理与审核,不是一两个人说了算,要经过很多的会议和审核才能通过。
大家对此事有何评议,欢迎您指导。
根本不需要交。正因为是贫困户,国家才给优惠政策,给补贴资金,帮助修缮房屋。度过难关。交个人所得税的都是有钱人。有钱人通过各种手段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那也是不用交的。如果真有驻村第一书记就应该剔除出去。让真正贫困户进来享受国家的好政策。
问题:农村贫困户修房屋的补贴资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很多扶贫政策中,有两个政策是和住房相关的,一个是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另一个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前者是把农村危房改造的补贴资金直接打到了农户的账户上,后者是把补贴给了承建方,那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修房屋得的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看了也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那就先不管了!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税所得税发的决定获得了通过,起征点每月变为了5000元,从10月1日开始实施。
农村修建房屋所获得的资金补贴本来就是一项惠农政策,如果对于这部分补贴资金也收个人所得税的话很明显和惠农政策本身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是工资性收入、股息、利息、分红所得、房屋租赁、经营性收入、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及其他经国家财政部门确定需要征税的所得。而这其中很明显没有涉及各项补贴资金所得。
因此,不用担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修建房屋所得补贴资金会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真收了,那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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