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里面到农村买房,那么是否拥有这个居住的权利?***如遇到了***,这个补偿应该怎么算?
其实有很多人都想来到农村里面,养老或者休养生息或者度***。那么在自己富足的情况之下都想在城市里面买一个房子,这样呢,即使以后退休之后都可以在农村里面过退休的日子
***如遇到***,那么应该怎么样补偿?这个补偿到底应该怎么办?
***如我们在农村里面购买房子,那么这种情况多半能够买到的是这个房子的使用权。
比如说我们买到的房子肯定是有存在里面居住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在农村里面购买的房子如果遇到***,那么是可以获得***房子主体的补偿。
比如说房子的主体补偿,他***对于这个补偿的价格呢,可能是跟房子的造价有关系
所以在农村里面如果遇到***,那么补贴这个房子主体的价格,也就是我们购买的价格,那么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得到的补偿是多少,那么应该补偿的权利就归纳到购买房子的人。
那么针对于农村里面有***,那肯定是征用土地,在农村里面而言,如果对于土地的征用价格来说给予多少的补贴,。
那么对于补贴的价格总体而言,应该是补贴给土地原来的宅基地主人。
城里人到农村买房,是否具有居住权?遇到***占地补偿该归谁?
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当然就是为了居住,只要双方愿意,签订买卖协议,钱款付清,城里人当然有居住权!即使到农村租房居住,都有居住权,买来的房子凭啥没有居住权呢?如果没有居住权,买来又做什么用呢?至于遇有***,补偿应该归谁,这个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
在没有出台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和城市人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政策出台之前,城市人到农村买卖房屋,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买卖行为完成,便视为合理合法,政策变化之前遇有征迁的时候,所以补偿都归买受人,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
但是,政策出台之前购买,但政策出台之后遇有征迁,那应该怎么办呢?晏子以为,购买是历史造成的,按照新的政策,城市人到农村买的房屋,无法进行确权,但是,房子是买受人的私有财产,这是没有疑义的。所以,遇有征迁的情况,对于房屋的补偿,肯定应该归买受人,和原房屋居住人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是新农村改造,应该对买受人的房屋进行补偿,不再安置新的房屋,因为城市人无法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上级征收,补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针对房屋的,归买受人,一部分是针对宅基地,应该归村集体。为什么归村集体而不是归原卖主呢?因为原卖主卖掉房屋,已经放弃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何况,原房主能卖房屋,说明原房主超过一户一宅的政策,这套房是多余下来的,按新政策此房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收归村集体。所以,针对宅基地的补偿,理应归村集体而不是归原房主。
如果新政策出台之后,城市人再到农村购买房屋,这是不符合政策的,即使签订了购买协议,也属于无效合同。在没有遇到***时,买受人居住没人管。但是,一旦遇有***,这份协议应该被判定为无效合同。房屋退还原房主,原房主退还钱款。而***对于房屋的补助,归原房主。如果新农村改造统一***,不存在宅基地补偿,那么对原房屋给予房屋补偿后,不再安置新的宅基地,因为其已经超过一户一宅的标准。如果是上级征收,对于房屋的补偿归原房主,对于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道理同上。
谢谢邀请!还是长话短说。
现行政策:
——房子属于私人财产,具有完全物权,所有人可以居住、处置,受法律保护。
——由于“房地一体”,农民房子使用的宅基地具有特殊性。所以,国家不是禁止城里人买农民的房子,而是禁止城里人通过买农民的房子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不仅是城里人,凡是不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包括农民,都不允许通过购买房子获得宅基地。
——不允许,就是城里人(包括不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所有人),买农民的房子,房子和宅基地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得不到法律保护。同时,也不能确权。
——城里人到农村私下买房,可以居住(有居住权),甚至可以翻建、出租、转让等。但是,所有行为都属于非法,都存在风险。
——国家已经开始对宅基地进行登记、确权和发证,***到2020年结束。城里人购买农民的房子(宅基地)首先就不能确权。同时,没有确权的宅基地将按照违法用地处理。
——由于房子和宅基地无法过户,原房子和宅基地持有人(农民)如果变卦,可以在任何时候告买他房子的人违法侵权。因为法律上,人家才是合法的所有和使用人。
——遇到占地***,按照法律规定补偿款给农民(房子和宅基地的合法所有和使用人)。不仅如此,就连签协议都得是人家。
未来政策
——农村宅基地确权已经全面展开,中央已经明确到2020年之前结束。
居住权个理解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在共和国境内,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居住,可购房,现实以如此,北方可到南方安家,南方可到南方落户,只是有些城市规定你暂居几年才可买房,落户。而农村又有点特别了,城市户口是不允许你去买的,即使买了遇***以许,仅是以许,地上附着物即建筑物是你购买的以可算你个人财产,但地面土地增值这点莫想了,规定就是这样,套路就是如此。
首先城里人到农村里买房是不建议的。
因为农村里的房都是盖在自家宅基地上,换言之就是村民只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即俗称的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
我多年前就购买过一个城中村的同学家里的房,后来他们村***了,对这种情况算比较了解,以下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验,供参考。
因为我只有使用权,当***占地补偿的时候***公司和建设方只会针对村集体提供的村民宅基地清单来进行评估并依此来补偿!由于原房主和我是非常要好的同学,在他的全力配合下,***补偿的时候直接让我签订***补偿协议和回迁房协议,并取得村委会,***方和建设方的同意才完成了对我本人的补偿。
应该这样分析:1.商品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决定小产权房的流通没有市场(两级土地使用制度决定广大的房屋土地使用为宅基地,而宅基地不入市说明我国对发展的规划和控制),而农村房屋都是小产权房(自用房和为买卖而开发的自用房,按讲乡镇的土地也为集体所有一级,是无权自主开发的,但作为一级***所在地,它处在可用但无权的地步),国家目前只是提出“增加财产性收入”,可租可抵押,就是不能买卖(非法)。2.房屋与宅基地的关系处理。即使放开房屋可以买卖,但宅基地是严控死的,因为你要本村户口才能拥有使用权,所以房屋买卖要看宅基地是否流转,而流转最重要的规定是宅基地的使用期限,本村(镇)户口可以子承父-代代传承,外来户一锤子买卖,租与买怎样更好?(可以在退出户口中拿出一部分宅基地做试验,满足城里人到乡下居住创业的需求。但还有好多工作要国家政策去做细)
时代在变迁,人们的思维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城里人在城市居住久了,或因时光产生了厌倦,反到向往恬静生活。于是,一些人便有了到农村买个小院,体验乡村生活的打算。但是,由于农宅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宅基地不允许出售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因此,购买农宅最常遇到的麻烦就是,原房主经过几年可能反悔,便索回房屋的情况,从而使购房人遭受经济损失。由于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也比较困难。居住权的出现,或许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选择,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变通地解决农宅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必需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必须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生效。
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只要农宅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是完全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形式变相转让农宅使用权的。因为有偿设立居住权的行为并未被禁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不能继承和转让,即居住权的期限最长可以设立到居住权人死亡为止。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消灭。
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购买农宅,虽然不是完全意义的购买,也就是没有所有权,但是最起码使用权有法律保障,可以居住一辈子。这方面要比租赁强很多,租赁只能一次签订20年合同,且只有合同对双方的约束。而居住权除了合同,还需要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估计不久会修改不动产登记条例,对居住权登记发放不动产居住权证,或者发放他项权证。显然,居住权相比租赁权,更具有法律约束力,也能够更好地保护居住人的权利。
这就是人性。
买菜的看到卖菜的挣钱,卖菜的看到贩菜的挣钱,贩菜的看到种莱的挣钱,种菜的看到进城打工做生意挣钱。
所以进城买房工作生活,殊不知不是做房奴,就是被[_a***_]收刮等等等。天天开门就得花钱,忙忙碌碌一辈子,只是辛辛苦苦糊了个口。最后觉的还不如回村里养老,所以回村了。
而城里人呢,一辈子按时按点生活在喧嚣的城市。老了喜安静,想换个环境变个活法,想享受一下田园风光,新鲜空气。殊不知农村也有很多不方便。如水质、踩暖、就医购物等等等等,也不是想象的那么甜美。
这就是人。在门里的想出去,在门外的想挤进来。这行看到那行好,这山看到那山高,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等等等等。人就这样在不断的猎奇、追新追求中忙忙碌碌渡过了一生。
最后才总结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员。城里有城市的好与不好,农村也有它的优劣势。不管在那里,只有脚踏实地坚持奋斗,才会追求到幸福生活。
去城市里买房,都是年轻人的想法和向往,老年人是没这种想法的。老年人愿出钱让孩子去城里买房,实际上当下城镇化,合村并镇确实是一种趋势,都是为子孙后代完成一种“显摆”罢了,老人即父母也不想去左右子孙后代生活而已。老人心思农村原住址,自古就有。因为“根在哪儿”,“叶落归根”是他们的归宿。很多老人知道,老人安家城市,万一三长两短!动则火化再回不了“原根”了,信奉“入土为安”,老人没有太多***,要是退休了的老人,与原工单位也没有了勾连,无聊到极度,消费,***,也觉有碍年轻人,倒是农村自在,无忧无虑,能动的时候,上上集镇,与相好的坐坐,喝茶喝茶聊天,趁着能动及早吸吸新鲜空气是再好不过的生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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