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扩大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范围。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市人民***根据本市实际,可以对禁燃禁放区域予以调整,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济宁市人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我市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市***决定在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月1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泰安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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