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房 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含高新区、经济区、***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以家庭为单位,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兰州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兰州市户籍或一名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限购区域已有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根据我的了解,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兰州市物价局、兰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2018年1月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兰州2018年的房产政策。
2018年1月8号起,兰州西固区、***开发区域高坪偏远区域取消限购。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继续实行非兰州户籍最多只可购买一套兰州户籍最多只可购买两套住房的限购政策,但不需要再提供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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