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一、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二、例如: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4年12月1日前缴纳。
1、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2、逾期60日以内: 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3、逾期60日以上: 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 少。
疫情期间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来分析:
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疫情属于不可抗拒力,开发商不需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个疫情属不可抗拒的因素,举国上下都有影响,开发商也会提前发通知到购房者手中,告知原因。非常时期我们就是要万众一心,度过难关,加油!
今年“***疫情”对各行业的影响都非常大,几乎无人幸免,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也不例外。售楼部关停,工地停工,都导致了今年住房交付延期的现象会非常普遍。就拿我所在的城市长沙来说,许多的地产公司都已经相继对外发布了可能延期交房的通知、公告。
那么疫情期间延期交房,算违约吗?
就***对此事的态度来说,目前浙江、江苏等多地的住建部门均已纷纷表态:因******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也就是说,开发商不需要承担因疫情影响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当然,业主们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说明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对因疫情因素影响工期的情况予以证实。
确定延期期限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大家,关注延期的具体期限。虽说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适当的延期并不违约。各地也给出了不同的展期建议,有的建议为两个月,有的更长。
但我认为,合理的延期期限,才可以接受。大家应该根据您所在地区的疫情发展实际情况,予以综合判定。避免出现个别开发商借疫情之名,来长时间延期交房,却不愿承担违约责任的事情发生。
这个疫情在大家的意料之外,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个人认为是可以不支付违约金的,但这种情况开发商应该要及时告知购房者。疫情无情人有情,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是可以做适当让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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