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关于在成都市“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的关于住房(包括二手房)限购区域和购房资格的规定。你儿子现在是成都高校学校集体户口,是可以以他的名义购房的,但是你不能用按揭的方式为他购买住房。(美丽的成都正吸引着全球的人才定居,你还在等什么呢?心动不如心动!我在成都等着你)
说可以购房的主要原因是成都市人民***限购文件对购房资格仅仅规定了两个限制,一个是应具有”成都市限购区域的户籍“,一个是如果没有成都市限购区域的户籍,则应必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当然最近,成都市为引进人才又出台了一个最新政策,就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可以在成都市入户,相应又降低了入户的门槛,也降低了住房限购的条件。因此,只要具有成都限购区域的户籍,只要在2016年10月1日后没有购过房的,不管是单独立户,还是集体户都具有购房资格。
说不能按揭购房的主要原因是你儿子的户籍在学校集体户上,就表明其学生身份。而学生是没有收入的,按揭购房时,银行要求提供购房人的收入证明。你儿子的情况是不能提供的,也不可能提供得出来。所以只能全款购房。(限购只是为了让房屋回归居住功能,毕竟“房子是拿来住的,而不是拿来炒的)
不能,除了学校以外的集体户口才行,目前有两种途径,第一是等他毕业工作三个月后迁户到人才中心,前提他是本科生,第二是你们自己买,要么成都户口,要么您们有购房前一个月内连续两年社保,我么你们是本科生,三个月社保后迁户,另外,具体怎么限购怎么买等你有资格再说吧……
是可以以他名义购房的,由于是集体户口,需要由房管局去核实,所以备案时间会更长一些。有人说学生提供不了收入证明,不能按揭购房。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学生尽管不能提供收入证明和流水,但可以追加父母共同担保,作为共同还款人,但贷款人只能是该学生,父母只需提供相应的收入以及财产实力证明其有还款能力即可。
非成都户口:2年连续企业社保可购买
另外你说你是应届毕业生,针对应届毕业生成都也有落户政策,如果想在成都落户的可以加紧申请了,具体政策是这样的:
应届毕业生:
1、学历:全日制大专
2、毕业后1年内申请
3、提供3个月企业社保及相关工作证明
如果你是本科,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
谢邀!
2:买房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率较高。
3:要提供两年内缴纳的累计13个月的税单或社保,外地户口要提供13个月的纳税或保险缴纳证明,外地户购房要缴纳房产税。对于符合下例条件,房产税可以优惠。
(1)对于符合成都引进的高科技人才,重点产业的急需人才,持本地暂住证工作生活的,并且只是购买唯一住房,房产税可暂免。
(2)对持有成都暂住证满3年并在成都生活的人,在成都新购唯一住房,暂免征房产税。
(3)对持有暂住证不满3年的购房者,要先行缴纳房产税,在成都住满3年并生活在成都,缴纳的税款可以退还。
1:首套住房购买超过90平方的要缴纳1.5%的税率。二套住房可以申请40%的首付,但是利率上浮10%。如果还清套住房贷款,第二套可以按首套房执行的标准利率。
2:新购买的住房(新房和二手房)要取得不动产权重三年后方可转让出售。
在成都买房的政策其实有很多,比如说限购,你的税收或者你的社会保障金是否交清等等,成都对这些方面都有一定的政策要求。首先我就来说一说我们大家都知道的限购问题,前几年曾经有句话说只要搞房地产的都是大佬,都是有钱人,因此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些人就故意购买很多的房子还蓄意的炒作楼盘,导致很多的天价楼房,后来国家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控制这个房价的增长,其中限购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限购就是通过一家人只能购买几套房子来防止一些无良的商家购买很多套来故意炒作楼盘,从而起到压制房价的作用。从这条政策起作用以来,的确对抑制房价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很多成都人民都在成都买了房子,这不得不说是得力于这条政策。还有就是从去年开始,成都的二手房,也纳入了限购的范围,限购的范围进一步的扩大了。这样也更好的便捷了想在成都买房子的人们。不得不说这是一条非常利民的政策。
2017年3月24日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_a***_]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成都限购区域:(成都主城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
笔者归纳了一下,新政主要有8个方面的内容:
1.购房者本人必须具有购房地域户籍或者在该地域有稳定职业且连续不间断24个月缴纳社保
2.在购房地域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起没有在成都市区购买过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才能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房
4.只有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者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才能在各自区域内或者全市其它限购区域内购房;其它限购区域内的购房人不具有在以上两区域购房资格
5.2016年10月1日以后通过联名(含夫妻)购房的均不得再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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