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在18年3月下旬,南京市又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引进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市属高校以及科研单位聘用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可以自主确定其薪酬分配方式,可以实行年薪工资,也可以实行协议工资或是项目工资等;而对以特聘、***、课题攻关、合作研究等这些方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市属院校和科研单位可以与其协议确定并自主制定薪资待遇实施办法,单独分开管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而企业引进的高技术、高技能等特殊人才可按市场化方式引进,工资待遇同样可在总额外单列,不受限制。对于外籍高层次人才,南京市***还放宽了其申请永久居留证规定,如其在此工作满4年,居住时间达标,工资收入和缴税达标,则可由单位推荐,申请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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