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权力限制:一个人只能在台湾购买一套房产,贷款最多贷50%,购房后3年不能卖出,买入后只能自住,不可经营;
2.购房范围限制:每栋房子只能卖10%的单元给大陆人士,只能买住宅,不能买商业、厂房、工业用地等,机场、港口、***机构、地标等重要设施等房源1公里范围内不能购买;
3.购房审批流程: 购房需要“内政部”审核,总流程在4-6个月;
4.购房总量管制:总量管制:土地1300公顷,房产2万套,年度数额:每年13 公顷,房产400套;
5.购房后权利:不限次数、不限目的入境台湾,每年4个月居留权。4个月之后可继续以医美、商务、探亲等事由在台居留,购买台湾不动产后获得两项权利:建物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建物所有权、土地所有权都是永久权利,可无限代继承下去,没有50年/70年一说。
首先要购买取得外销证的房屋,其次,还要符合当地的限购政策等购房政策。
根据大陆有关政策的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大陆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非因生活需要购买房屋或购买非自住房屋均不允许。至于“一定面积”是指多少没有具体规定,但大部分城市出台的地方政策要求,每个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华侨仅能购买一套自住房屋,这意味着如果购买第二套或更多房屋将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二套或以上房屋的所有权不被保护。 港澳台机构在大陆设立驻大陆机构的,因办公需要可以购买房屋。 ◆台湾人在大陆买房流程 兹就台湾人/机构在大陆买房的基本流程示意如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交付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款从境外汇入的,买方(个人)应持以下文件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及费用 以下登记手续和费用作为参考,具体手续和费率等以房屋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准。 一、房屋发生买卖、赠与、互换、继承等事实后均应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买方为台湾居民的,上述第(二)项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另外还需提交在大陆的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及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买方为机构的,须提交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拟购买房屋所在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上述登记申请后,将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 【律师叮咛】 1.大陆房屋销售政策随时可能变动,建议台湾朋友在大陆买房时聘请律师全程提供顾问服务,确保合法购房。 2.若购买一手房(商品房),一定要购买开发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齐全的项目,并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确保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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