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遇上过收外收,这是销售商变相加价,暗箱操作,是违法行为,我也买过二次商品房,销售商也曾提外收都被我拒绝,反正南宁傻子多,不知道在那投诉,也很难对销售商投诉,是销售商行为,不是房地产商行为。
你好,你这种情况发生在南宁,说明南宁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规范,很多城市***已经明令禁止收受团购费用了。我想在你买房的时候销售应该提前和你说了团购费的事,并且你肯定也是同意的,所以才交纳了这笔费用。如果销售没有提前告知这笔费用,你是可以拒绝交的,当然这笔费用销售(开发商)应该给你开具***,你可以看看这笔费用具体是什么公司收取的,是开发商自己收的,还是代理销售公司收的。至于能不能要回来,我看是比较麻烦。
南宁限价后,好多开发商为了溢价,都有“外收”现象。
收取房款以外的费用是属于违法的,房管局之前出过有关文件。但是开发商不怕这个,好多业主由于证据不足或者无所谓,好多都默认了。
开发商拿地的时候,房产局一定定了价了,现在房子都在涨价,所以就有了外收这一项,这样以来,你也少报费了,开发商也少交钱了,对于购房者,没有损失。外收入是在房子总价里面的。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这种现像买一手房是很普遍的问题,这种一般是属于第三方平台收费的,要看当地的***管不管这些事情,如果***查的严,一般他们都不敢收,但是你出了这点钱,和总房价加起来的价格买下来跟市场价是不是一样的或低于市场价,对你来说是不影响嘛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cbw.com/post/20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