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南沙区人事部门获悉,依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2017年1月1日起,首次与南沙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员、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等可申请住房补贴。
据悉,申请人还需符合学历要求及缴税标准,且未享受过南沙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未(租)住过南沙区人才公寓。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即日起至5月31日前,申请人均可登录南沙区人力***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按照操作指引提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和户口本、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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