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购房政策 > 正文

多购住房

  1. 遭遇房屋多重买卖如何解决?怎样补救?
  2. 残疾人家里有车会被取消低保吗?

遭遇房屋多重买卖如何解决?怎样补救?

当今社会中,不少人的经济收入显著提高,很多市民除了解决温饱问题后,还发展生活资料,房屋买卖也是日常的经济活动之一,但是,诸如一房多卖等的问题接踵而来...

按理说一套房子,只有一个业主,亦即只有一位的房屋产权人,但是,不少开发商包括上一手的业主,利用时间间隙和买受人不懂法律知识这一信息差异,对房子进行一房多卖,更有甚者出现一房多押多贷的情况。

2015年3月,杨女士相中某一楼盘的房子,经由开发商委托的指定中介其下一名销售人员A进行看房子且杨女士与A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定第二天交款,谁知第二天交款时,发现交款处挤满了一堆也是相中自己户型、楼层、单元号等信息一模一样的业主。这时候的杨女士和在场的业主一度陷入尴尬,但很快知道都上了一房多卖的当了,随后让警方介入处理

多购住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些情况很常见,遇到这些情况不必惊慌,只要主动***,法律自然会还你一个公道。

1、不管出卖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东,只要他与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即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将房子进行多次买卖,那么就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售房者务必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2、对于买家来说,任何一个签过售房合同的有效用户都有权利向房产公司让其交付房屋。而最公平合理的角度来说的话,房产公司应该对其第一有效者进行服务和售出,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多购住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房二卖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根据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残疾人家里有车会被取消低保吗?

这个问题怎说呢?虽然残疾领了低保,但生活上也过得去,养车都养得起。真正年老独居多病的人,独生子女,有的女儿嫁出,一个人靠捡垃圾生活,也没有低保领,人逢运气,办事的人也看不到芝麻绿豆去调查。

低保户评选上时,红线就是不能有轿车或私家车,商品房。

多购住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评上低保后,又买了车辆,说明你家的生活改善了,要不然能舍得买车吗?买车是在路上跑的,要交契税,保险,燃油等费用,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开资。

低保户,低保户只有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才称得上低保户。如果你们县的最低保障线是6000元,显然你父亲买的二手车也会高于6000元,最便宜也得二三万元,在加各种税保险燃油等等,一年几千块钱不止吧。你说你担心被取消低保是必要的。现在是私不举,官不究。只要你家在村里人缘好,没有人偷偷的举报你,你就算侥幸的拿着,举报了在说。

你说你想享受单人保。那是对重度残疾人而言,而且还是低保边缘家庭而言,啥叫边缘家庭,***如,你们的保障线是6000元,边缘家庭就是高于最低保障线的1.5倍,计6001元到9000元之间。

这样的残疾人才资格实行单人保。如果超过了9000元,不能实行单人保。实行单人保是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中***智力精神残疾人也纳入其中,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之列。

我们国家对于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和残疾人非常重视,尤其对那些残疾人都给予了很多的扶持和帮助,有些农民残疾人倍享受民政部门的关心关注。针对残疾不同程度发给他们助残的设施,有些残疾人的院子安装了护栏,厕所安装了坐便椅,像自推动走轮椅,助听器,拐杖等等。

***对于农村农民残疾人按残疾级别,每个月还发放有残疾补助费,有些还有护理费,每年年底村里还发给救助物资,像生活用品,米面油等等。

***对于享受低保人群有明确规定,有车,有收入,有存款的说明生活有保障,按政策要求就不应该享受低保。如果家里有车这样的残疾人享受了低保,就应该按政策规定取消低保。国家给予低保人群救助扶持的钱,应该让那些需要照顾需要救助的人群享受,决不能一概而论的是残疾都可以享受。

残疾人属弱势群体,有的中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有的会吃低保,也有的有残疾补助金。家中若有车者一般不符合低保条件,但有的人则是残疾人代步车就应另当别论了。我们南昌早年对经营拐的的残疾人一度规范其车型还曾统一调换过三轮燃油残疾人车辆。并没有影响他们的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