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增值税***。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建议取得增值税专用***,这样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如果非一般纳税人。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未办税务登记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则应取得增值税普通***,。
2.如果是个人。取得增值税普通***。
4.对销售方来说,无论是企业还是非企业单位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依法缴纳增值税,所以必须开增值税***。 只不过企业由自己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具专用***由税务机关代开,有开具增值税专用***的部分特殊行业也可以自己开具征收率5%的增值税专用***),个人或不需要办税税务登记的单位由税务机关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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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具体要看政策吧!不过从整个层面来看,购房抵个税应该是持续的,因为本身经济放缓,2019年会有更多的优惠,尤其是税务方面。所以不用担心买房抵扣个税问题。
另外一点,从文件看,抵扣个税应该是认房认贷的,貌似只对首套房贷款才有这个抵扣,所以如果是多套房,可能只能做一次抵扣。不过从总体上讲,未来整体的税赋会逐渐减轻,期待2019年有更多的惠民政策。
买房抵扣个税,这个和年份没有关系,只和你买的这个房子是不是首套有关系,如果这个房子是首套房,不管是商贷还是公积金***,都是可以抵扣个税的,如果买的不是首套房,即使是去年买的,那也不能抵扣!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一个专项附加扣除。要注意,是住房贷款的利息可以扣除,而不是买房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因此,如果没有***而买房,那么,相关的支出是不能抵扣个税的。
按照条文的规定,个人住房***利息,只能是个人或家庭的首套住房产生的***利息。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个首套房认定的标准是比较宽松的。目前认定首套房的标准实际是看纳税人在个税系统中是否享受过住房***利息扣除?如果未享受过,并且住房***是使用银行认定的首套住房***利率***购买的,即使实际上不是第一套住房,也是可以享受住房***利息扣除的,这也是国家尽量释放政策的一个举措。
您好,您问的问题属于新个税法中关于住房***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是说个人发生的首套住房***利息支出,每个月可以扣1000元,和什么时候买房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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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小言根据您的问题作出的回答,如果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
如果你买的是首套住房***的,每月可以扣除1千,最长不超过240/月(纳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可选一方扣除,纳税人已婚且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利息:选择一套房由购买方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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